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簡姓男子去年10月在騎樓內看到一隻約克夏㹴犬外型嬌小可愛,心生歹念順手將狗偷走,飼主發現愛犬消失隨即報案。簡男被警方約談時表示,狗狗太可愛想抱回去養,隨後接受檢察官偵訊又改口,說是擔心狗過馬路危險,前後證詞反覆,且有竊盜前科,法官認為他不知悔改,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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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簡男於107年10月8日中午路過第4分局轄區一處騎樓,眼見一隻身形嬌小的約克夏,四處無人之下心生歹念,徒手抱走沈姓飼主的愛犬,隨即離去。飼主發現愛犬失蹤後立即報警,經警調閱監視器畫面,依循線查獲犯案的簡男約談他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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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男到案約談坦承,是看狗可愛又身體乾淨想抱回去養。不過他在檢察官偵訊時又改口,「因為當天是下雨天,小狗要過馬路,那邊車子很多,我要保護牠,才把牠抱到我當時在國小附近的工作場所。」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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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勘查監視器畫面發現,狗狗當時位於騎樓,並無過馬路情況,且被告也是在騎樓將狗抱走,足見和被告辯稱是要保護小狗過馬路的說法明顯有出入,且簡男有多次竊盜前科,仍不知惕勵,又擅自竊取他人財物,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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