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豬和胖胖橘貓玩得好開心。(圖/翻攝自俄小豬德國生活小日記粉絲專頁)
記者易景萱/採訪報導
台灣時常可見流浪動物的蹤跡,有些貓狗終其一生都沒有溫暖的家,只能在野外靠自身力量存活。粉絲專頁「俄小豬德國生活小日記」是小豬媽記錄生活的一個平台,16日她分享了小豬在回家途中遇到超親人小橘貓的影片,並提到「雖然平常說了德國很多壞話,但是能夠住在德國的動物真的比台灣幸福很多,德國好像用不到『流浪動物』這個稱呼,我目前還沒看過有狗在街上流浪討生活」。
小豬媽在影片貼文裡寫道,「今天最開心的就是,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超級親人的可愛『小』黃貓~可愛到小豬直問我,可不可以把他抱回家?當然是不行啊!!!!這麼可愛親人,毛色亮麗又肥滋滋的,肯定是家貓啊!」、「雖然平常說了德國很多壞話,但是能夠住在德國的動物真的比台灣幸福很多,時不時的就看到家貓悠閒的到處晃晃,瞇著眼睛在自家附近的草地晒太陽、抓蟲子之類的。而且大家都很聰明的知道自已家,時間到了就會在家門口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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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橘貓超撒嬌,還會和小豬用頭「擊掌」,「超撒嬌的貓咪真的很療愈啊!而且難得的撒嬌到翻肚在地上滾;他可是聽到我喵喵幾聲,就從電線桿那邊咚咚的小碎步跑來,整個融化啊!」
其實德國政府對「流浪動物」是非常嚴格把關的,每一隻狗一定都會有飼主,如果有狗在街上遊盪超過20分鐘,路人就會很熱情的試圖幫忙找到牠的主人。根據德國法律規定,只要一旦棄養狗狗,罰鍰會高於90萬元台幣;相對台灣動保法第30條規定,棄養動物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差別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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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的寵物店並不會販售寵物,因為對德國人來說,毛小孩就等於是他們的親生孩子,養狗就像養小孩一樣,是非常慎重的事情。如果要買寵物,他們都必須向繁殖業者直接購買,但德國也嚴格的規定繁殖業者,「種母一年只能生一次、一生中只能生3年」。
德國的每隻狗都要登記、繳稅,為了怕有人刻意訓練大型犬成為攻擊犬,若是想養身長超過40公分、體重超過20公斤的大型犬,主人還必須跑到市政府申請良民證。而德國法律更直接賦予警察可以直接取締、提告飼主虐待動物等權利。這些對動物權利的重視其實有許多值得讓台灣借鏡、學習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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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媽也說,台灣和德國最大的不同,應該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與「動物」和平相處、尊重保護牠們,「德國好像用不到流浪動物這個稱呼……我目前還沒看過有狗在街上流浪討生活;至於貓的話,絕大多數都是家貓出門散步玩樂。平常會在戶外看到的動物,都是本來就居住在那個區域,他們只是生活中很普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