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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獸夾殘忍傷害浪浪 「禁售重罰」提議5000人附議成案 

金山八煙聚落出現大型捕獸夾 跛腳狗狗差點斷腿(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捕獸夾。(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捕獸夾,但動物因捕獸夾致死的案例層出不窮,捕獸夾無差別攻擊讓被害動物遭受極大的痛苦,即便斷肢逃離也往往傷重致死,現在保護動物意識崛起,越來越多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物品,因此有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建議,禁止販售及使用並嚴懲違規者,而目前已達成5000人附議成案,主責機關需於2個月內回覆。

提案者認為,台灣是文明國家,卻天天上演捕獸夾傷害貓狗的事件!明明有動保法,卻時不時傳出貓狗遭虐的消息,夾傷後的動物有的被發現救援成功,但有更多拖著傷殘的肢體,就這樣被折磨致死,即便活下來了,也是骨頭外露,呼籲政府立即禁止製造販售及使用捕獸夾,並嚴懲違反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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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提到,捕獸夾泛濫隨處可取得,到處有人亂放,即便不關心流浪動物,人類也可能因此受傷,這樣危險的物品應該禁止,行政命令就可解決的問題,能盡速發佈政策來解決。

▼愛貓走失,卻被捕獸夾夾住。(圖/翻攝自頭條號)

遲遲找不到愛貓...往山上走邊呼喚 卻見牠夾斷手低聲求救(圖/翻攝自頭條號)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第 14-1 條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下列方法:一、爆裂物;二、毒物;三、電氣、四、腐蝕性物質、五、麻醉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六、獸鋏、七、其他,未經許可使用前項各款所定方法捕捉動物者,主管機關得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 14-2 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捕獸夾到底多殘忍?有網友找不到自己家的貓,後來在住家後山聽到貓咪叫聲,一看是心愛的貓咪被捕獸夾夾住,一動也不能動,雖然立刻送醫,但腳已經斷了無法痊癒;台中有網友在今年5月發現一隻疑似因捕獸夾斷手的獼猴,右前肢全斷露出白色骨頭,左前肢骨頭還在,但已經沒有肉了,即便遊客餵食,他也只能低頭用嘴舔剩下的食物,也相當害怕人類;還有人在大雪山拍到熊鷹腳被捕獸夾夾住,在天空飛行的模樣,不但無法生存,連死都沒有尊嚴!

▼捕獸夾斷肢,活下來也難生存。(圖/翻攝自就是愛台東)

台東縣東河鄉登仙橋發現有一隻猴子  二隻前肢疑似被捕獸夾夾到(圖/翻攝自就是愛台東)

▼遠看以為是獵物,卻是再也不能狩獵的爪子。(圖/翻攝自野生動物追思會粉絲專頁)

▲大雪山拍到熊鷹高空展翅,腳上竟掛著捕獸夾。(圖/翻攝自野生動物追思會粉絲專頁)

對於這樣提案網友紛紛讚同「現在已經文明時代了實在是不需要有捕獸夾的出現了」、「支持,實在害到太多毛孩」、「狗狗被捕獸夾夾住的哀嚎聲,像人間煉獄,也有遇到貓咪失蹤十來天,回來的前後腳都有傷口,令人慘不忍睹」、「贊成禁止販售不人道的東西!」、「幫助浪浪」。

關鍵字: 捕獸夾浪浪禁售重罰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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