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台南網友李小姐6日清晨行經崇明路時,看見前方一輛行進中的休旅車,牽著狗狗路拖行,讓牠只能被迫跟在車子旁邊向前跑,一路上小黑狗多次跨越到對向車道,險象環生的畫面被李小姐錄下,上傳至臉書PO文質疑,「一手開車一手牽著繩子讓小狗在車外訓練跑步,這樣是對的嗎?」
(ETtoday寵物雲有IG了,快按追蹤:https://goo.gl/MyKwZB)
李小姐今日清晨5點左右,準備前往停車場時,在台南崇明路看到一位飼主開著車「遛狗」,只見對方從駕駛座牽著一隻狗狗,讓牠沿路跟在休旅車旁狂奔,而且還專挑小巷子走,時速大約20至30公里。但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小黑當時為了跟上車子,一不小心甚至超越雙黃線到對向車道,即使清晨車少卻也十分危險。
▲飼主「開車遛狗」,狗狗拼命跑著甚至跨越雙黃線。(圖/網友李素華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李小姐向本報表示,因有工作,無法繼續跟在車子後面追蹤後續,只能先將影片錄下來,並上傳臉書社團,有網友看完後認為,這種遛狗方式不妥當,便將此畫面寄到台南動保處和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檢舉;《ETtoday新聞雲》記者稍早也致電動保處,處所表示系統尚未接收到訊息,一收到就會立刻進行處理。
這段影片受到許多網友關注,紛紛留言撻伐這種舉動,並且希望可以透過檢舉的方式,讓飼主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而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違者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對虐殺動物者加重刑罰,可處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最高可罰款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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