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私繁布偶貓販售遭罰13萬元。(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近日接獲動保團體通報,永和區民眾未取得合法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私下進行家貓繁殖,並將仔貓繁殖訊息在刊登網路上販售,動保處於22日聯合警方與動保團體一同前往該民眾家中,現場查獲共計3隻成貓、1隻仔貓,經查該民眾私自繁殖販售貓事證明確,動保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2條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共計裁處13萬元罰鍰。
動保團體近日提供民眾販售貓咪錄音檔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給動保處,動保處於22日派員會同警方及動保團體一起前往該民眾家中,現場查獲陳姓販售人為33歲馬來西亞人在永和區租房,共飼養1公1母布偶成貓,均未絕育,以及另一隻已絕育英國短毛貓,其中布偶貓產下3隻仔貓,他坦承以3萬5千元要賣出布偶幼貓,已收取5千元訂金,貓咪雖然照顧得很好,但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私下繁殖及販售貓已經違法動保法;陳姓民眾表示,自己是在6年前才到台灣定居,並於去年開始飼養布偶貓,因為對台灣相關法規並不熟悉,所以才會觸法,對此他也感到相當懊悔。►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動保處稽查人員聯手警方突襲。(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查驗現場貓隻身分來源。(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陳姓民眾表示自己是外國人,不清楚無許可證販賣貓以及沒有施打狂犬病疫苗是違法的,惟其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無特定寵物業許可證繁殖販售處10萬元罰鍰,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未施打狂犬病疫苗裁處3萬元罰鍰。
▲▼動保處與警方一起前往民眾家中稽查,現場製作談話筆錄及蒐證。(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以往非法繁殖場動物數、規模都屬大量,這案屬家庭式家貓繁殖販售樣態,擅自販售自家犬貓仍會依法裁罰,民眾在網路上購買寵物,需確認是否有特定寵物許可證字號,請務必再仔細詳查該幼犬幼貓的寵物登記資料,寵物來源場許可證字號及母犬(貓)晶片號碼,可至特定寵物業管理系統利用「商用特定寵物來源追溯」查詢及「合法寵物業者名單」查詢功能,可馬上知道該寵物來源是否合法。並且宣導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違法繁殖及買賣犬貓,倘經查屬實,依違法樣態逕依動保法規定處以罰鍰!
【你可能也想看】
►以為載猛獸!「後座壯碩大毛」見馬路狗狂吠 整台車都在晃媽傻眼
►巨嬰狗看診體重破90「開業來最重病患」 醫狂讚:史上最乖大寶包
►二度失去家被她救回! 哈士奇見恩人露出「狗生最燦爛笑容」報答
►用嘴邊的那顆痣取名! 獸醫院看診被喊「三八在嗎」媽媽超尷尬
►九天水餃300公尺降肉!牠餓壞等吃 爸秒塞嘴「一句話讓狗傻眼」
▼更多精采影音
【你可能有興趣】
★不愛洗澡也清爽的秘訣!毛孩專用清潔型保養品★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