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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勤遇「翹家粉紅豬」搖尾逛大街 花蓮警護送回家背影曝光

▲▼值勤遇「翹家粉紅豬」搖尾逛大街 花蓮警護送回家背影曝光。(圖/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提供)

▲員警發現有翹家豬在路上逛大街,沿路護送回家。(圖/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提供)

記者闕雁琳/綜合報導

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花66線日前路邊出現一隻粉色小豬,大搖大擺搖著尾巴在街道行走,民眾發現後通報給警方尋求協助。一名員警獲報到場後,拿出雨傘和警棍沿路護送,小心地引導豬隻回家;而豬隻也不急不徐,邊聞地板邊散步,相當享受難得的放風時光,最後在員警協助下順利回到養殖場。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表示,立山派出所警員黃贊祐日前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時接獲報案,有一頭毛豬正在道路上行走,到場發現毛豬的表情不急不徐,看到民眾經過也不會攻擊,而是搖著尾巴,依照自己的步調到處閒逛,相當享受著「重見光明」的意外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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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勤遇「翹家粉紅豬」搖尾逛大街 花蓮警護送回家背影曝光。(圖/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提供)

▲員警拿雨傘和警棍作為指引護送豬隻。(圖/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提供)

經過詢問,該豬隻是程姓飼主所飼養,對方表示,毛豬是自己養殖場所飼養的豬隻,過不久就要送往屠宰場,當天豬隻自行撞壞圍籬後逃出,漫步在花66線。為避免危害發生,進而影響用路人通行,黃員遂協助飼主驅趕,而毛豬似乎聽得懂人話乖乖配合,也順利協助驅離回到養殖場;黃員告知飼主應注意牲畜圍籬、圈舍有無拴緊牢固,萬一釀成車禍,飼主可要負起相關民事、刑事責任。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要是不慎釀成傷亡事故,飼主恐怕還得負擔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希望飼主往後一定要特別留意。

關鍵字: 花蓮縣警局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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