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嘻笑錄下梅花鹿被欺負的過程。(圖/翻攝自黑色豪門企業,下同)
記者黃聖庭/台東報導
一名到綠島旅遊的陳姓遊客於5月14日拖拉踹踢梅花鹿,台東縣動物防疫所接獲舉報調查後,今(17)日依法開罰該名遊客1萬5000元。
▲男子故意用鐵鍊綁住梅花鹿,瘋狂用腳踹牠又拉牠,梅花鹿一直跌倒掙扎。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陳姓遊客未經飼主同意,將園區飼養之梅花鹿強行自欄舍拖出,因鹿隻掙扎竟以腳多次踹踢鹿隻頭部,並且攝影上傳網路。
▲梅花鹿遭男子用力踹頭,跌倒了又被強拉起來。
台東縣動物防疫所訪查後說明,遭踹踢梅花鹿沒有明顯外傷,經獸醫師診治並無大礙,評估該遊客犯後深具悔意並與飼主達成和解,動物防疫所依動保法第30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
動物防疫所所長黎煥棠呼籲,近年動保事件頻傳,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萬元罰金,請民眾愛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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