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大生偷走學姊的貓帶回房殺害,雙手留下貓咪掙扎的抓痕。(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闕雁琳/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陳情,指出一名男性大學生因徹夜狂飲酒精飲品,並藉故進出同校學姊租屋房間,趁著學姊入睡之時,偷偷將學姊所飼養貓隻帶回自己房間,後續又進行虐殺。由於行為涉及刑事責任,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新北市動保處會同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協助調查,目前已函送地檢署進行偵辦。
▲監視畫面中,該名男大生用棉被將學姊飼養的貓咪偷抱回房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據飼主表示,與行為人為同校學姊弟,學弟於案發前晚邀集朋友同聚飲酒作樂,並又向飼主借用椅子及多次進出樓層,因睡意朦朧,所以沒加以理會,但過了不久就聽到巨大的撞擊聲音及慘烈的貓叫聲,於是立即驚醒發現所飼養貓隻已不在房內,隨即前往學弟住處進行查看,一開門只見其雙手多處傷口,而貓隻已經陳屍於地上,周圍環境雜亂滿是血跡,行為人只是回說不知道,於是立即報警處理。
▲▼現場滿地的血跡。(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經警方到場拘提行為人進行偵訊,行為人表示當下因為酒醉意識不清,半醒之間突然見到貓隻在房內衣櫃上面搗亂,一心只想要把貓隻抓下來送回學姊房間,但因為貓隻持續抵抗又抓傷自己的雙手,所以就越抓越用力,緊接著貓隻就因而斷氣停止掙扎。
▲死亡貓隻進行解剖相驗。(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獲報立即展開調查,查閱出租宿舍監視畫面,確認貓隻係由行為人自行以棉被包裹方式帶回自己2樓房間。另外貓隻大體經由獸醫師解剖,並以X光檢查製作詳細解剖報告,相驗後發現貓隻頭部多處骨裂、瘀傷及出血,初步斷定主要死因為頭蓋骨破碎及顱內出血,研判貓隻應為遭受外力重大撞擊後所造成的致命傷,並非行為人所述疑似勒斃情形。
▲死亡貓隻的X光片顯示貓隻頭部多處骨裂。(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也緊急函請行為人所就讀大學,加強宣導所屬師生員工對於動物保護的態度與觀念,對學生進行心理諮商輔導,並報新北市社會局、警察局將該處出租宿舍列為重點關懷訪視區域。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倘有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依同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綜觀,行為人故意殺害貓隻,事證明確,已整卷函送地檢署進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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