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人類,動物也擁有合作跟利他的天性。(示意圖/東方IC)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推翻進化論的完全競爭原則,科學研究發現,下至昆蟲、上至靈長類都有利他的例子存在,為了群體而犧牲自己的利益。而非完全如達爾文進化論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原理,動物自私自利,彼此間只充滿了激烈競爭。
英國布里斯托大學(Bristol University)科學哲學教授歐卡夏(Samir Okasha)則說,昆蟲中典型群體動物的代表,即是蜜蜂和螞蟻,而工蜂和工蟻終其一生都是為所屬團體忙碌和貢獻,繁衍後代的工作則交給蜂后或蟻后。
歐卡夏表示,高階物種的合作現象並不像昆蟲界那樣自然而然,但仍有不少案例。像是黑猩猩發現有老虎靠近時,會不顧自己最可能落入虎口的危險,大聲警告其他夥伴趕緊逃離危險。而人類間雖然也有合作,但無法單純靠社會生物學解釋,因為文化因素也占了相當大的部分。歐卡夏也說,一致性高的團體通常對那些只顧自己的害群之馬有明確的懲罰規則,確保團體利益。
巴多瓦大學(University of Padua)人類學博物館館長皮耶法尼(Telmo Pievani)指出,根據達爾文理論,動物應該是自私、確保自己生存為先,但是許多動物有利他傾向、願意相互合作,這是進化論無法解釋的難題。因為人和其他動物都不是完全的自私或是利他,而是在兩者之間不斷尋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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