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海龜放生活動,龜殼上寫下大大的「佛」字。(圖/翻攝自Buddhist Life Mission 佛教生命協會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林務局局長李桃生21日宣布,未來「放生祈福」需要向縣市政府許可,否則最多可罰25萬元,造成動物大量死亡可罰250萬,這項規定已列入2月修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如果立法院在這個會期通過,最快今年底到明年初就能夠實行。
▲放生團體在海龜背甲上掛祈福鐵牌,把海龜的後肢割爛了。(圖/國立海生館提供)
李桃生表示,未來宗教團體或民眾想要放生動物,必須提出放生的程序、物種、數量和區域,經過評估得到許可後,才能實行,違規著最重罰25萬,如果因此造成大量動物喪命,最重會罰到250萬。他提到,若恣意放生,外來種會侵略原生物種,而國內最常見的放生動物包括魚、鳥、青蛙、蛇等,每年大約有750件。
▲魚兒在阿彌陀佛聲中「溜滑梯」入水,一條條翻肚。(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部分佛教團體有放生的需求,會大量買動物野放,也不管是否放在可以生存的區域,甚至魚兒放進水裡就一條條翻肚,這樣的方式對生態造成很大的傷害。相對於這樣的不當放生,宗教團體福智基金會就曾經參加海生館的海龜放生祈福,跟隨專業的團隊為海龜祝福,才是真的「放生」而不是「放死」。
▼福智基金會參與海生館救傷海龜的放生活動。(圖/國立海生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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