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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公園餵流浪動物就罰5千起跳 縣政府:會群聚攻擊

▲台東愛媽即日起不得在公園餵食流浪狗,否則會被罰款。(圖/資料照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東縣政府宣布,只要在「公眾遊憩場地」餵食流浪貓狗或是獼猴等野生動物,被拍照檢舉將罰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縣議會7日三讀通過「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以保護野生動物、民眾安全及衛生為由,禁止餵食、接觸及丟放動物。這樣的公告讓許多愛媽擔心,貓貓狗狗餓死了怎麼辦?

根據三讀通過的「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為保護野生動物,維護民眾安全及環境衛生,禁止民眾在台東森林公園、活水湖及周邊場域專區、東河鄉登仙橋等都市計畫區內供公眾遊憩之場地,接觸、餵食或丟放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的行為,違反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制止,若屢勸不聽,可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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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台灣獼猴也禁止餵食。(圖/台東縣議會提供)

縣府表示,台東自然資源繁盛,野生動物物種及數量都很豐富,環境優美、有許多美麗的遊憩空間,也因此民眾也因此容易接觸野生動物,例如東河鄉泰源幽谷的登仙橋就經常有路過民眾餵食當地的野生台灣獮猴,未來若被拍照舉發就會被罰款。

此外,許多愛心媽媽會餵食流浪動物,縣府提到,餵食流浪貓狗造成繁衍氾濫、群聚等,導致許多民眾被攻擊,包括台東森林公園、活水湖和周邊場域都經常有餵食的情形,已經違反「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未來若是被舉發,就會被罰款5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過縣府也提到,若是在指定區域外餵食不會罰。

▼「公共休憩場所」不能餵食流浪動物,許多愛護動物的民眾擔心浪浪會餓肚子。(圖/資料照片)

▼相關片段為0:00到7:26。

關鍵字: 愛媽流浪動物浪浪流浪狗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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