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頭自然教育園區拒絕導盲犬進入。(圖/網友胡清祥授權提供,下同)
寵物小組/採訪報導
天氣終於放晴,許多民眾會到戶外踏青。今天早上導盲犬「Nico」的把拔,帶著一家人到「溪頭自然教育園區」遊玩,不料到了門口,卻遭到園方拒絕入園,只因Nico是隻狗狗。
▲Nico與把拔2015年在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內合照。
遭到拒絕入園後,把拔胡清祥也出示2015年7月時,自己與Nico在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內拍下的照片,以示證明並等待園方回覆。在入口外等待的同時,胡先生的孩子問,「爸爸,如果他們不讓導盲犬進去,那你一個人在外面,怎麼辦?」壓下心中的忐忑後,他安慰道,「沒關係,等等就有答案了。」在經過層層詢問後,負責這部分業務的朱小姐明確地向胡先生說「不能進入」。
Nico的把拔胡清祥也將這起事件分享至網路上,網友們紛紛替他打抱不平,「2015可以進去,隔了3年又不能進去,說一套做一套喔」、「太瞎了讓人生氣!!」「導盲犬不是寵物」、「爛透了」。
▲網友也替Nico與把拔感到氣憤。
有熱心的網友向園區與林務局詢問,「防檢局台中陳先生回表示他們沒有這樣的公告,回電溪頭自然教育園區辦公室,又叫我打電話給(園區)育樂課曾先生,他說林務局回覆的莊先生並不是此項目的專業,我反問,『難道負責的先生請假,就沒有人可以回答問題了嗎?他們是因為負責的先生請假就禁止導盲犬進入嗎?』曾先生對我刁鑽式的提問感到招架不住,表示會打電話向林務局詢問再回電話。」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第六十條,公共場所不得拒絕導盲犬進入,且不得收取額外費用,違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Nico2015年在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內留影。
林務局莊先生向《Ettoday 新聞雲》表示,現今法規明文規範禁止一般民眾攜帶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但導盲犬並非一般寵物,各處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皆無法拒絕進入;至於這次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的拒絕,屬該處管理單位的決定,林務局無法代表回覆。
《Ettoday 新聞雲》也致電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對方向記者表示,會請育樂組的主任來解釋。直至截稿前,尚未得到園方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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