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被哈士奇嚇到自摔,飼主判賠21萬。(示意圖/翻攝自CC0圖庫/Pixabay)
寵物小組/綜合報導
成都市錦江區一名趙姓飼主日前牽狗到社區附近散步,狗狗沒綁牽繩,導致另一名住戶外出買菜時被狗嚇到自摔,造成腰椎骨折住院,被鑑定為是十級傷殘。法院認為飼主外出未繫上牽繩,使得犬隻脫離控制,驚嚇到路人倒地受傷,因此判賠4.8萬人民幣(約21萬台幣),判決出來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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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姓飼主某日傍晚牽著哈士奇到社區旁的街道邊遛狗,恰巧遇上同棟的陳姓住戶出來買菜,當時陳姓住戶正坐在街邊石椅上理鞋,起身時突然看到眼前的狗狗,受到驚嚇之後倒地不起,送醫後診斷出是腰椎骨折,住院10天出院,來來回回又復診5次,事後鑑定為是十級傷殘,憤而提起訴訟。
陳姓住戶認為,自己受傷是因為受到哈士奇驚嚇所導致,因此該由飼全數負擔醫療費用。但趙姓飼主則表示,愛犬雖未繫上牽繩,但過程中並未撕咬對方,也沒有做出吠叫的舉動,陳姓住戶受傷與他無關。
對此法院審理時表示,雖然趙姓飼主飼養的哈士奇與陳姓住戶並未直接接觸,但綜合現場影片以及雙方陳述可以判定,飼主對其飼養的寵物犬未採取管理措施,使犬隻驚嚇到陳姓住戶,陳姓住戶受傷與哈士奇突然出現存在因果關係,判定飼主需負擔70%的賠償責任。
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的人認為,十級傷殘已經對行人造成非常大的傷害,飼主賠償4萬多人民幣一點都不過分。但也有人認為,飼主相當無辜,「如果牽上繩子狗狗還是把人嚇倒,那應該麼算?如果是人把人嚇倒又該怎麼賠?」
成都開始正式施行《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包括德國牧羊犬、中華田園犬、比特犬、秋田犬等在內的22種兇猛大型犬,在成都五城區含高新區(中心城區)禁養,不過哈士奇並未在禁養名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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