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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罕見!花蓮漁民捕獲「巨口鯊」 體長3.5米重612公斤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籍「鑫昇寶36」漁船6日凌晨在花蓮外海捕獲一隻巨口鯊,安檢所獲報後隨即通知漁業署查報員前往勘查。 經查該巨口鯊,體長3.5公尺,體重612公斤,並由漁業主管機關採樣後,將魚體交由船主拍賣利用。

▲花蓮籍「鑫昇寶36」漁船在花蓮外海捕獲罕見巨口鯊。(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花蓮籍「鑫昇寶36」漁船在花蓮外海捕獲罕見巨口鯊。(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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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安檢所人員表示,巨口鯊捕獲時已經死亡,目前已賣到南部方澳漁港。市價能賣到多少,目前還不知道。

為利資源保育及漁業永續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公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自民國102年4月1日起生效,漁民若捕獲巨口鯊應於返港後一日內, 填具「巨口鯊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以傳真方式向當地縣(市)政府漁業主管單位、漁業署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完成通報後須留置整尾魚體24小時供指定學術單位完成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如未主動通報將依漁業法第65條處3萬到15萬之罰緩。

▲花蓮籍「鑫昇寶36」漁船在花蓮外海捕獲罕見巨口鯊。(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巨口鯊體長3.5公尺,體重612公斤,由漁業主管機關採樣後,魚體交由船主拍賣利用。

▲花蓮籍「鑫昇寶36」漁船在花蓮外海捕獲罕見巨口鯊。(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受訪說,巨口鯊等大型魚類並非漁民主要經濟來源,應加快速度規範禁捕,也避免地下化、偷捕的可能;現在只通報不禁捕,通報的動作形同虛設,環團雖努力推動將巨口鯊列入保育類,但政府修法速度龜速。

2017年5月16日花蓮縣外海的定置漁場捕獲一尾長4.8公尺、重700公斤的巨口鯊,經漁民通報,海巡署測量紀錄後,賣至海產店,也曾引發環團不滿。

據維基百科紀錄,目前全世界發現(捕獲或目擊)數量僅50隻左右(自1976年第一次目擊至2012年間僅55例),相當罕見。第一隻巨口鯊是在1976年於夏威夷外海發現的。巨口鯊分布在世界各地,棲息深度約5至1000米之間,以深海居多,故很少被發現。

關鍵字: 全球僅存漁民捕獲巨口鯊體長體重漁業署黑潮保育類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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