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目擊法鬥遭飼主踢踹,還將犬隻扔入草叢。(圖/新北動保處提供,下同)
記者呂欣潞/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郭姓女子去年11月牽法鬥犬散步時,因不明原因當街踹狗數次,民眾擔心犬隻受傷,趕緊錄影存證通報。對此,新北市動保處表示,行為人稱愛犬不聽話和亂吃東西,才會做出踹狗動作,經檢查犬隻未受傷,但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開罰8萬元。
新北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去年11月在三重區仁義街,有飼主施暴及虐待自己養的狗,並提供相關影片,只見飼主拉著狗鍊向法鬥犬踹了3腳,小狗在地上翻滾後,又被飼主拎起丟到草叢,全程被民眾用手機拍下。新北動保處表示,動保處接獲通報後,行為人已經離開現場,同仁立刻與慈福派出所警員聯繫,追查出行為人的住處,隨即前往訪視。
▲動保處訪查,法鬥無明顯外傷。
郭姓女子向新北動保處稱,法鬥犬的名字叫「奶茶」,自110年12月起飼養,她雖非寵物登記飼主,但會與飼主一同照護。奶茶平日非常活潑好動,案發當時郭姓女子正在遛狗,因奶茶調皮沾到穢物,她當下隨手使用路邊的葉子清理身體,不料奶茶又把擦大便的葉子意圖吃掉,她才伸腳踢狗制止,後續拉起項圈,讓其狗空並拋入草叢,希望能清掉狗身上的大便。事後郭姓女子坦言,對自身行為感到相當後悔,之後會注意情緒控制。
新北動保處提到,動保處當日即先將法鬥犬帶回詳細檢查,所幸未發現任何外傷。但郭姓女子踢踹犬隻,拉起項圈讓其懸空並拋入草叢,明顯超出管教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依第33-1條第1項第4款列為黑名單,不得再飼養犬隻及認養收容處所之動物,33-1條第3項須至本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參與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
▲法鬥找到新飼主,互動良好。
此外,郭姓女子未替奶茶絕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及第27條第8款,開罰新臺幣5萬元;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及第45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合計8萬元罰鍰。新北動保處指出,日前奶茶已轉讓他人照護,動保處人員前往新飼主家訪查時,已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絕育,犬隻表現出非常開心活潑和新飼主互動熱絡,對於新環境適應良好。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寵物像兒童一樣需耐心教導,應以獎勵取代懲罰,當寵物做出正確舉動,立即給予言語或零食鼓勵,打罵不僅會使寵物身心緊張,且寵物無法理解飼主生氣的原因,可能導致飼主與寵物關係惡化。民眾如有寵物飼養管理問題,可洽詢動保處,動保處也有開班授課,讓飼主更了解寵物,以適當的方式管教,避免施虐情事再發生。
▲動保處開班授課,幫助飼主了解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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