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隻虎斑貓遭棄養,牠們似乎還不清楚主人再也不會出現了。(圖/新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下同。)
記者林韋辰/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接獲寵物旅館通報,有飼主將貓咪丟置寵物旅店!飼主一開始給付寵物住宿費用,後來卻斷斷續續失聯,也未付清住宿剩餘款項,後來經過動保處抽絲剝繭,從店家提供顧客填寫資料逐一比對,才找出棄養行為人,結果遭拒絕出面處理,並依違反動物法開罰飼主棄養2隻貓,合計裁處6萬元罰鍰。
新北動保處表示,當時接獲寵物旅店通報,得知顧客先前將2隻虎斑貓送至店內住宿,入住第一天還有詢問店家2隻虎斑貓活動情形,以及關心貓咪是否有焦慮狀況。剛開始給付1週住宿款項,並約定日期要來接貓,後續卻突然失聯,也沒有付清毛孩住宿費尾款,此時店家驚覺飼主故意丟貓,無意接回家。
▲貓貓非常親人,互動時超療療。
動保處約談飼主來說明,但飼主未依法陳述意見,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的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裁罰該飼主6萬元罰鍰,並應參加動物保護講習。
▲兩隻貓皆於中和動物之家植入晶片及施打疫苗。
動保處也提到,調查本案時,辦案一度陷入膠著,因為遇到飼主提供假姓名、電話及住家地址,亦無身分證影印本佐證是否確為飼主本人。動保處提醒,若店家遇到顧客付費,犬貓住宿或美容,應當場請飼主提供身分證證明是否為本人,並將證件影印本備存,以防顧客不認帳糾紛問題發生,也避免後續求償無門。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表示,毛寶貝如同家人,平日陪伴主人可帶來許多好處,能有效紓緩壓力、療癒身心,當撫摸犬貓時,可以讓人腦內催產素(快樂激素)升高,同時飼主應回饋家人般,提供犬貓友善的照顧,如有無法繼續飼養的問題,應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規定向動物之家辦理不擬續養程序,並依法完成送交收容,避免觸法。
▲飼養前請三思,終養不棄養,若真的沒辦法飼養毛孩,務必按照正常程序,並依法完成送交收容所安置,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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