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從家中衝到馬路上嚇到騎士。(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記者李依融/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隻狗狗衝出家門造成機車騎士挫傷、骨折,飼主起初聲稱「這隻狗是流浪狗」,然而經過從臉書出遊照與互動顯示,這隻狗的確為該飼主所養,最終飼主被依過失傷害判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此事發生在110年4月,法官指出這隻狗狗從2樓住家突然衝到路上,嚇到一名機車騎士,騎士閃避不及摔倒,造成下背挫傷、左踝扭傷及第1節腰椎壓迫性骨折等傷害。
▲騎士摔車造成骨折、挫傷、扭傷等傷勢。(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庭審中飼主聲稱這隻狗是流浪狗,由許多人共同餵養,然而根據警方走訪等證據,有鄰居認出該犬隻為這名飼主所養,飼主男友臉書也能見到飼主與狗狗親密互動的照片,因此採信這隻狗的確由該飼主所養,因缺乏預防措施被認定有過失。
法官在判決書中也特別提及,飼主在事發後報案時並未主動自報姓名,但在處理人員到場時承認自己是肇事者,被認定有自首情節,故對刑期予以減輕處理。考量被飼主無前科、目前無業且依賴男友撫養等因素,士林地方法院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2個月,並可易科罰金。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滿判決,可要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法院最終判飼主拘役2個月,可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1日。(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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