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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難犬除外 19處國家森林遊樂區「禁止攜帶哺乳類寵物」

▲▼臘腸狗,寵物。(示意圖/達志影像)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公布,除救難犬之外,19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將持續禁止攜帶哺乳類寵物入園。(示意圖/達志影像)

文/中央社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指出,由於狂犬病陽性野生動物分布區域並未縮減,19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將持續禁止攜帶哺乳類寵物入園至115年7月底止,救難犬則不在此限。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明天將公告修正延長「森林遊樂區與拉拉山巨木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管制措施,滿月圓國家森林遊樂區等19處森林育樂場域將繼續禁止攜帶哺乳類寵物入園至115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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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署表示,由於狂犬病陽性野生動物分布區域並未縮減,顯示疫情仍沒有緩和跡象,因此繼續管制措施,以避免哺乳類動物與野生動物接觸而互相傳染疾病。 不過,若是因應山區災害發生時的救難需求,救難人員攜帶的搜救犬及其他工作犬則排除在管制之外。

林保署也說,考量鰲鼓濕地森林園區周邊已有聚落,生態環境較為單純,這次公告部分區域開放可攜帶哺乳類寵物進入的場域,除原有的內洞、池南與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以及大農大富、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等5處場域外,也新增鰲鼓濕地森林園區。

林保署提醒,部分開放可攜帶哺乳類寵物進入的場域,飼主應提出寵物入園申請並備妥登記文件、預防注射證明等,填具切結書承諾遵守規定,寵物全程繫繩(繩長1.5公尺內)或置於提袋、提籠、推車等器具內,才可進入指定範圍活動。

林保署說,飼主在有條件開放園區內,應善盡責任保持清潔及維護生態環境,離開時勿遺留寵物食品及糞便、不得進入未開放區域且禁止接觸野生動物,若進入森林育樂場域遊憩時切勿靠近或餵食任何野生動物,如發現野生動物行為異常、疑似染病時,請即刻通報現場人員、林業保育署或當地動物防疫主管機關。

關鍵字: 狂犬病國家森林遊樂區寵物林業署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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