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頭貓女飼主遭圍剿,出面強調把貓看得比自己性命重要。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靜宜大學林姓女大學生把愛貓裝到透明塑膠罐內,並在臉書po照片留言說,「罐頭貓,不乖處罰,後來多鑽兩倍洞。」引起社會撻伐,林女接受偵訊時認罪,台中地檢署24日給予緩起訴。
林姓女大學生去(102)年12月將愛貓塞在透明塑膠罐中,並在臉書(facebook)貼上照片,可看到白色貓咪被主人塞進明顯小一號又密不通風的塑膠罐裡,一臉痛苦樣,整個身體扭曲,再加上蓋子鎖得牢牢的,以至於罐子內出現霧氣。
林女的行為引發網友撻伐,並人肉搜尋找到她。事後林女po文說知道錯了,並解釋「是出於想隨身和牠在一起才這樣。」雖然她提出澄清,但包括英國、澳洲、印尼等國的媒體都報導此事,並表示「照片裡那隻貓看起來很痛苦」。
台中地檢署指出,林女原認為用罐子裝貓的行為「沒什麼」,但檢察官解釋此舉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她才願意認罪;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女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但需向社福團體服義務勞務40小時。
▼林姓女大生PO「罐頭貓」照挨轟。(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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