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為什麼不要我們,我們做錯甚麼了?(圖/新北市動保處)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中和動物之家門口日前被人丟棄4隻貓,經過動保處追查監視畫面後,惡意棄養的飼主在5月29日投案,貓主人小玉表示,她聽說新北市現在零安樂死,而且中和動物之家對貓很好,會幫牠們找到更好的主人,才把貓咪放在動物之家門口。
動保處表示,在發現棄貓之後,他們就沿線追蹤監視器畫面,一開始發現棄貓的是一輛計程車,約談司機後,得知是2名妙齡女子委託丟貓,調閱女子上車的地點的監視畫面,並公布她們的長相。
棄貓女子「小玉」因為承受不了內心的煎熬,向動保處長陳淵泉投案,她表示,自己因為房子租約到期,又失業經濟狀況不佳,暫住在朋友家,礙於現實無法繼續養貓,但又不知道哪裡可以幫她好好照顧貓咪,才會這樣做,「我聽說新北市現在零安樂死,而且中和動物之家對貓咪很好,還會幫貓咪找到更好的主人,才決定把牠們送到動物之家。我知道錯了,願意接受處罰,但是希望動保處能幫我解決困境。」
動保處長陳淵泉表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9條,棄養動物的飼主可處3萬至15萬罰鍰,將依規定給予這名飼主處分。而為了貓咪好,動保處暫時照顧牠們,然後找尋合適的新飼主照顧。
陳淵泉強調,新北市雖然推行零安樂死政策,但這不表示任何人可以隨便棄養家中的毛寶貝,「就算是有經濟壓力或是其他因素,都不應該把寵物隨意丟棄,惡意棄養是很不尊重生命的行為」。
▼愛牠就要對牠負責,惡意棄養是不尊重生命的行為。(圖/新北市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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