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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動保法禁吃貓狗肉 CNN:終結狗肉買賣重要里程碑

▲修正草案的通過,讓台灣登上CNN新聞版面。(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於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將加重刑責,被CNN給予重要里程碑的高度讚揚。CNN的報導也指出,台灣的新條文「向南韓與中國等其他有販售狗肉的國家強烈表示出應該停止買賣的信息」。

報導也指出,台灣曾經出現國軍虐狗事件,引起公憤和示威,國防部長馮世寬為此公開道歉;總統蔡英文則體現出關懷動物的表現,是2隻貓和3隻退休導盲犬的主人。這些震驚社會的虐待動物事件,促使愛好動物人士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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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每年約屠殺1000萬隻狗及400萬隻貓。(圖/達志影像。)

根據CNN的報導,人類社會國際組織(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媒體部門主任的溫迪・希金斯(Wendy Higgins)表示,「這項草案通過是結束殘酷的狗肉貿易,令整個亞洲邁向進步的一部分。台灣的新條文向南韓中國強烈表示出應該停止買賣狗肉的信息。

▲除了韓國與中國,還有越南、柬埔寨、泰國與菲律賓等地也都有在販售貓肉與狗肉。(圖/達志影像。)

亞洲動物基金會(Animals Asia Foundation)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吉爾・羅賓遜(Jill Robinson)亦表示,「台灣以前的動物保護法案僅涵蓋屠宰和銷售狗肉和貓肉,但這項修正式特別禁止今後實際消費狗肉。」更指出,中國開始也有出現許多反對消費狗肉的民眾,「亞洲動物基金會2015年在中國的調查顯示,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吃狗肉和貓肉而殺害動物,應屬非法行為。

ETtoday寵物雲》在這邊補充《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內容,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食用貓、狗肉等,也將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切勿以身試法。


▲CNN:終結狗肉買賣重要里程碑。(圖/翻攝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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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貓肉狗肉修法禁吃貓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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