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1個月查獲589件「活體動物」走私。(圖/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提供,下同)
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10日發出聲明,該關稽查組自今年11月中旬起,至12月4日止,一共查獲了高達589件各種不同「活體動物」的非法走私案,違法的旅客分別從菲律賓、香港及泰國入境,但是皆未據口頭及書面申報,除了依規定予以暫扣並移送權威機構鑑定外,也將針對旅客各裁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
台北關表示,在這不到1個月的期間,該關稽查組已連續查獲多名旅客自菲律賓、香港及泰國入境,且未據口頭及書面申報,前前後後攜帶了疑似活體珊瑚共464個、圓硨磲蛤共109個;活體龜3隻、狐獴2隻、猴6隻、鱷2隻及水獺3隻,而目前這些動物已全被相關單位沒入。►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多起活體動物走私被連續查獲。
除了依規定予以暫扣並移送權威機構鑑定外,這些攜帶活體動物的旅客,因為違反了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經台北關移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及第45條之1規定,各裁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即時接收毛毛軍團訊息!快加寵物雲Line
此外,台北關指出,根據初步鑑定結果,該批珊瑚包括粗大瓣葉珊瑚、指形管孔珊瑚、擬腎形真葉珊瑚、柯曼角菊珊瑚以及蕈珊瑚,這些均屬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簡稱華盛頓公約)裡「石珊瑚目」項下之物種,進口或出口其產製品,應依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辦理,進口時也應主動申報並檢附出口國CITES管理機關核發之CITES文件,出口時應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之CITES許可證辦理報關,由海關查驗核銷文件。
▲各種珊瑚也遭旅客非法攜帶入境。
遭沒入的動物則包括歐亞水猴、印度星龜、普通狨,這些均屬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而暹羅鱷則是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台北關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購買瀕臨絕種動植物或其產製品,未經取得出口國之許可文件,違法攜帶入境者,依貿易法第13-1條及第28條規定,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遭查獲動物已全數被沒入。
另外,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如屬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者,依同法第40條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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