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貓咪被告知要簽合約,違約金高達43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呂欣潞/採訪報導
許多民眾會透過網路認養毛孩,一名網友在PPT發文表示,日前他透過臉書社團想要領養貓咪,卻被告知要先簽切結書,違約金加起來竟高達台幣430萬。對此,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他認為合約書提出的巨額賠償不合理,若領養人違反其中一項規定,就有可能要支付賠償金。
原PO表示,他私訊送養人說明有意認養貓咪,雙方溝通了一段時間、視訊+報告家中的環境,「最後拿出認養切結書要我簽,還說認養都是這樣的,可以幫看看嗎?」仔細一看,合約書共列了10項條件,若違反以下5條就要繳出違約金,包括「無故把貓送人要付50萬、無故不接受贈與方看貓要付30萬、貓咪生病延誤就醫致死亡要付100萬、貓失蹤要付100萬、受贈方更換聯絡資訊未告知贈與方要付150萬元」,全數違約就要支付高達430萬的巨款賠償。
▲若是違約,最高要賠430萬。(圖/翻攝PTT)
對此,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時表示,他認為該份合約書所提出的巨額賠償非常不合理,不過雙方簽署後契約就會成立,若領養人違反其中一項規定,就有可能要支付賠償金,當然不會像合約裡寫的這麼誇張,「民間送養人提出合約時,應該是紀錄犬貓的健康狀況、晶片轉移,給領養人一段觀察期的時間,透過傳來的照片、影片或監視器畫面判斷毛孩的健康狀況,再視情況決定要不要中止送養。」
何宗勳鼓勵民眾可以多去公立收容單位進行領養,如果看到喜歡的犬貓時,只要經過收容所一些基礎的鑑定,諮詢居家環境等,不必花錢就可以把毛孩帶回家,有時還會有免費的晶片登記、預防針或一些小贈品,最重要的是比起民間送養團體來說,合法的收容所較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不會涉及巨額賠償的疑慮。
▲收容所也有很多犬貓可以領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一名網友提到若真的害怕有糾紛,送養犬貓前要簽署合約,「合約應該有公版,才是解決『怕別人因此不信任中途』的作法。」另一派網友則覺得合約內容沒有不合理,愛爸愛媽會訂出這些嚴格的規定,也是為了保護辛辛苦苦救援回來的毛小孩,到了新家庭後也能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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