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寵物雲

吉娃娃被撞死只賠2.5萬 高嘉瑜:該修法增「精神慰撫金」

▲▼高嘉瑜「動物不只是財產,與寵物相伴的權益應受法律保護」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高嘉瑜舉行「動物不只是財產,與寵物相伴的權益應受法律保護」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有民眾將愛犬送至寵物美容店時,因一名婦人擅自開門,導致吉娃娃衝到大馬路上被車輛撞死,事後求償犬隻費用、工作損失和精神撫慰金,但法院認定「狗是一般物品」,只判賠2萬5000元的犬隻估計價值,精神慰撫金的請求也遭法院駁回。對此,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2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應該比照美國、日本、瑞士等國家,增訂「對動物情感利益保護」的立法,納入《民法》侵權體系中保護,使飼主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高嘉瑜今天舉行記者會強調,現行《刑法》因為動物死亡僅被視為對飼主「財產上所有權」的侵害,故只能依故意毀損罪論處,不僅刑度輕微,且對於重大過失使動物遭受傷害的行為也無從適用;《動保法》雖然對於過失傷害動物行為有立法規範,卻僅止於行政罰鍰,對受害飼主之權益保護亦完全付之闕如;《民法》方面,飼主於動物受侵害死亡時,目前也僅能「比照一般財產損害」請求依市價賠償,但若是飼養多年,或是來源係流浪動物、或混種犬,該動物許多時候「並無市場」,進而導致飼主求償無門,不僅有違社會通念,更可能變相鼓勵大眾漠視動物之生命及不尊重保護動物。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嘉瑜舉例說,曾有一家寵物醫療器材公司,出售一台「小動物健康高壓氧氣艙」給一家動物醫院,當動物醫院用來治療葉小姐飼養的小狗「葉小妹」時,發生爆炸,因而讓正在治療中的小狗「葉小妹」死亡 ,葉小姐因此對這家醫療器材公司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卻因購買小狗的部分無法提出單據而遭一審法院駁回。

出席記者會的飼主林小姐泣訴,愛犬吉娃娃JUBY被車輛撞死,最終法院只判賠2萬5000元的犬隻估計價值,駁回精神慰撫金的請求,「牠們是活跳跳的,有靈魂的,有感覺的生命,為什麼在司法上面,還是把牠們當作是物品?」

對此,法務部代表與會回應,對於飼主的痛苦感同身受,高嘉瑜所提《民法》修正草案立法立意良善,不過,該修法在現行《民法》架構可能會面臨困難:目前《民法》對於「動物」沒有特殊地位規定,還是被歸類為「物」的範疇,而慰撫金必須是人格權受侵害、緊縮在子女等特定身份才能請求,應該一併配套考量。

關鍵字: 高嘉瑜民進黨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熱門寵物影片

更多

追蹤寵物雲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