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玉山園區及排雲山莊日前出現一隻名為「小黃」的流浪犬,因四處遊蕩而引發生態與防疫安全問題,後已由排雲山莊管理人員誘捕並運送下山、交由嘉義縣家畜防治所處置;玉管處說明,園區內遊蕩動物處理案件自109年起4年來共計6件,平均每年約1至2件,玉管處將對惡意棄養的飼主開罰。
▲遊蕩犬「小黃」被捕捉後,在玉山排雲醫療站暫時照養安置。(圖/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下同)
玉管處指出,12月5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採購箱籠、由排雲山莊管理人員捕捉「小黃」後,另以黑色不透光的遮蓋物包裹箱籠,避免其在運輸過程中因緊迫(stress)衍生後續衝撞箱籠造成受傷,再僱請背工將其背負下山,同時連繫嘉義縣家畜防治所在塔塔加接駁,後續交由嘉義縣家畜防治所協助後送及收容照養。
▲排雲醫療站山莊管理站協助背工背負浪犬下山。
玉管處表示,同仁或志工在園區內常年進行保育巡查與解說服務,執勤時若有發現遊蕩動物,均立即處理且後送到當地縣市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進行後續照養及收容工作,希望保護人身及動物安全、將生態影響降至最低;此外,該處也常年進行園區路死動物自主監測調查:同仁與志工夥伴們每個月同步記錄遊蕩犬貓的數量,及園區野生動物人畜共通傳染疾病監測工作,調查結果並由生物多樣性研究所協助分析、提供該處經營管理建議。
玉管處說明,經該處保育宣導,並與鄰近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合作進行夜間道路管制,近7年的路死動物調查成果顯示,塔塔加以及主峰線的遊蕩動物的數量已逐年下降且趨近於零。
玉管處提醒,遊蕩犬貓不僅可能干擾野生動物的生活,更有導致人畜共通傳染疾病傳播的風險;每位飼主也都應對寵物負責:無論是帶寵物出門還是日常飼養,都應確保其已接種疫苗,並妥善管理牠們的行為,更切勿任意遺棄寵物,避免對其他動物或環境造成影響。
玉管處提醒:1.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南橫公路沿線除外)禁止攜帶寵物入園,2.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除聚落範圍外),寵物如無配戴鍊條、箱籠等約束,或未接種疫苗,請勿進入,3.切勿棄養寵物,並每年帶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違反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暨玉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13點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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