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蟹野放後爬到石縫中。(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記者李依融/新北報導
瀕危的椰子蟹誤闖永合區一處民宅陽台,發出「咖咖咖」的聲音,讓屋主以為是小偷或是流浪貓要跑進來了,開門發現是「大蜘蛛」嚇了一跳,仔細一看原來是大螃蟹。動保處表示,這隻母蟹大約有半公斤重,年齡約5到6歲,不過椰子蟹出沒在熱帶地區海岸,「在大台北市區讓人匪夷所思,可能是人為飼養脫逃的。」
▲▼椰子蟹重半公斤,一開始被住戶以為是大蜘蛛。
椰子蟹是十足目陸寄居蟹科的節肢動物,體重最高可達7公斤,但成長緩慢,要10年才能多1公斤,是現存最大型的陸生節肢動物。椰子蟹善於爬樹,能爬到樹頂覓食,剛出生時會找貝殼寄居,等到頭胸甲長到1至1.5公分後就不寄居貝殼,改用堅硬的外殼保護腹部,牠能用螯足剝開椰殼食用椰子果肉。牠們白天常躲藏於海邊陰涼的樹林、石頭及珊瑚礁之下,晚間才出沒覓食。
▲椰子蟹是瀕危的保育類動物。
經過動保處獸醫評估健康和攝食狀況,這隻椰子蟹已經可以回到自然棲地,30日就由動保員帶到墾丁國家公園野放,「像回娘家一樣,一下就爬到樹叢裡。」墾管處表示,國家公園內有陸蟹釋卵不用過馬路的棲地,也有大量的林投樹,陸蟹生態豐富,隨處可以看到牠們挖的洞,也常有生態團體紀錄到椰子蟹的蹤跡。
農業局局長李玟表示,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應該任意捕捉來飼養,要共同維護大自然及生態平衡,若如民眾任意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經查獲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而於特定野生動物保護區任意獵捕野生動物,更會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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