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雲林科技大學在2020年4月爆出校浪「阿魯」與「咖哩飯」遭人惡意虐死,犯案的廖姓男大生擅自將阿魯捉回住處飼養,卻因該犬自行逃離2次讓他心生不滿,便將頸圈吊掛於欄杆處作為處罰,怎料隔日卻氣絕死亡,如今事隔一年,粉專「雲科大汪汪社」公布廖男的判決,但「緩起訴處分」的結果讓網友實在難以接受。
▲雲科大浪犬「阿魯」被虐死。(圖/翻攝自雲科大汪汪社)
據了解,整起事件起於2019年6月,虎尾科技大一名廖姓學生與雲林科技大學陳姓學生共同於斗六龍潭路捕獲一隻白底棕色大斑塊犬隻,也就是阿魯,當時2人以機車將牠載回虎科大附近飼養,至10月該犬自行跑回斗六2次,後再度被廖姓學生捕獲帶回住處,並將頸圈吊掛於欄杆處以作處罰,據廖姓學生稱,從晚上一直持續到隔天上午,回到現場時則發現犬隻已氣絕死亡。
▲▼阿魯乖坐機車被載走。(圖/翻攝自雲科大汪汪社)
雲科大汪汪社在臉書上PO文表示,大約在去年的同一時間,他們接獲了一則讓人心碎的消息,也就是校浪「阿魯」及「咖哩飯」在失蹤許久後確定遇害,而漫長的訴訟程序其實在去年就結束了,然而當時僅有當事者知道判決結果,直到近日他們才透過知情人士得知結果早已出爐,因此發訊息詢問地檢署。
▲▼阿魯、咖哩飯雙雙遇害。(圖/翻攝自雲科大汪汪社)
地檢署回覆指出,廖男對犬隻所做之行為涉及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死亡罪,是法定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在沒有犯罪前科的情況下,廖男犯後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因此以緩起訴處分,同時須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之處分金,並進行公益勞務,以促使其改過遷善,未來能重視動物之生命尊嚴。
雲科大的校浪「阿魯」曾獲選校園裡最受歡迎的狗狗,親人愛撒嬌的個性非常得人疼,就算看到陌生人也完全沒有戒心,常常主動跑去對方腳邊翻肚討摸摸,沒想到這樣的個性卻讓牠慘遭有心人痛下毒手,照顧人得知阿魯離世後也曾心痛直呼,「如果現在阿魯在我面前,我只會告訴牠...抱歉,我救了你一次,卻救不了你第二次,在另一邊好好的生活吧!」令人相當心疼。
▲阿魯非常親人,沒想到卻慘遭毒手。(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雖然虐死阿魯的兇手已經被繩之以法,但「緩起訴處分」的判決結果卻讓網友非常不滿意,紛紛在臉書粉專「雲科大汪汪社」的貼文下方憤怒回應,「令人失望的結果,怎麼會緩起訴...」、「這判決難以接受,殘害生命行為只換來緩起訴處分,犯嫌真的有悔悟嗎,犯案的殘忍手法都不眨眼怎會有悔悟之心...您們辛苦了,謝謝社團的努力」、「司法永遠都是用嘴在說,根本得不到應有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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