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琳瑯滿目,購買時要特別注意標示。(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迎來新的一年,飼主們為了讓自家毛寶貝一起感受這種快樂氣氛,更是不惜荷包的購買,在為最寵愛的牠添購各種美食時,千萬別忘記維護牠的食安問題。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從11月起迄今已接獲12起民眾檢舉寵物食品分裝包未依規定於外包裝中文標示產品資訊,業者經勸導後,均已完成改善或自行下架。
此外,截至今年12月底,包含民眾檢舉及隨機進行抽樣、稽核,已抽查共計74種飼料、126種罐頭、各式點心零食計143項及寵物保健食品32種,共計375種食品及用品,並檢驗包含李斯特菌、沙門氏菌、黃麴毒素、三聚氰胺、丙二醇等均無檢出,替各家毛寶貝食品衛生安全把關,讓毛寶貝們吃得更安心。►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分裝包上清楚標示才是對自己的產品負責。(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蘆洲區陳小姐家的貓咪「球球」是個挑嘴的毛寶貝,為了迎合牠的喜好,陳小姐只能經常換買不同飼料,只要球球不吃就必須丟掉,為了避免浪費,她乾脆將用不到的飼料分裝到網路購物平台上架販售,直至12月初收到動保處的公文告知她被檢舉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第22-5條規定,陳小姐才知道原來分裝販售寵物食品也有許多法規要遵守,並且立刻將平臺上的分裝飼料全數下架。
▲▼毛寶貝的健康須由飼主嚴格把關。(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表示,店家進行寵物食品大包裝分成小包裝於店面上架販售,要注意外包裝或說明書需以中文及通用符號,完整標示產品資訊,如有違反者,經動保處查核屬實,將依動保法第29條規定令其限期改善,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改善,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食品安全,無論是分裝或生產寵物食品的業者,均要遵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應確認產品中微生物、重金屬及有害物質殘留是否符合規定,並且依據動保法規定外包裝清楚標示,印製或製作電子廣告宣傳時,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詳細用字規定亦可上行政院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搜尋「寵物食品用字參考表」確認。
▲業者分裝寵物食品前一定要先確認資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特別呼籲各飼主們,在購買寵物食品時,一定要注意架上的商品是不是依規定標示,是否有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的商品,才能避免讓毛寶貝吃到有問題的寵物食品而影響健康,若發現有疑義的產品,可撥打動保處電話查報,或可至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網站查詢抽查合格寵物食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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