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欣潞/採訪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一名男子12日行經四腳亭巷弄,抓起一隻流浪幼貓重摔2次,虐貓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引發眾怒。對此,新北市動保處今(19日)表示,動保處已經約談行為男子,行為人稱貓咪叫聲響亮,導致他無法入眠,又因為被貓咬才會做出虐傷行為,全案將依《動物保護法》辦理。
新北市動保處組長謝侑達19日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行為男子向動保處稱,由於流浪小貓晚上響亮叫聲,讓他難以入眠,不堪其擾。行為男子在突如其來的動念之下,就將小貓裝入紙箱,帶到附近野外準備移置,過程中因為小貓的不斷地掙扎,抓咬了他的手背,他在情緒失控之下,才會對小貓做出了虐傷的行為。
▲男子抓小浪貓,把貓當保齡球重摔2次。(圖/瑞芳區龍山里里長陳志強提供)
謝侑達指出,本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次依同法第30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依據動保法第33-1條第3項,有違反同法第30條規定,應令其接受動物收容處所參與實作之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違反動保法第6條規定,另可依同法第33-1條第1項規定,終身不得飼養寵物。
回顧整起事件,瑞芳區龍山里里長陳志強13日公布監視器畫面,只見男子行經四腳亭地區巷弄時,突然追著一隻流浪幼貓狂奔,下秒單手抓起小貓咪,像是玩保齡球般向前拋摔,貓咪打滾好幾圈後,發出淒厲慘叫聲。沒想到男子見狀後,仍沒有要放過小幼貓的意思,再次抓起貓大力重摔,還站上花台裡做出攻擊動作,最後優哉漫步消失在鏡頭裡。
▲小浪貓原地打滾好幾圈,發出淒厲慘叫聲。(圖/瑞芳區龍山里里長陳志強提供)
陳志強痛批,該名男子用手抓起幼貓後,直接往前摔在地上,「我實在是不解你為何會這樣做,還摔了2次,甚至想拿磚塊砸牠!」事後陳志強公布監視器畫面,說明此案已經通報動保處立案處理,幼貓由新北市東北角TNVR籌備處義工帶回療養,照護好後才會開放認養,義工則透露貓咪鼻子有擦傷,目前身體狀況還可以。
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隨即與新北市瑞芳警分局連繫,追查到影片中的男子身分。新北市動保處呼籲,民眾對於流浪的犬貓還要施予愛心,如有流浪動物造成居民困惱,可聯繫2959-6353向動保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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