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保處列入黑名單的太平神壇疑似又養貓。(圖/陳先生提供)
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台中市太平區一位經營神壇的婦人因曾經棄養犬隻,導致被動保法規定禁止飼養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及公立動物收容所動物,沒想到3日晚間一名路人行經該婦人家門前時,卻意外看見窗戶邊竟有隻剪耳貓咪的影子,於是他立刻通報相關動保團體與愛貓人士,而動保處也在今(4日)上午至婦人住所稽查,但對方至今仍避不見面。
愛貓人士陳先生向《ETtoday寵物雲》表示,昨晚一位網友經過太平神壇婦人門口時,赫然發現有隻剪耳的貓咪坐在窗邊,於是將消息通報給平時有在救援的愛貓網友們,陳先生立即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而坪林派出所員警也同時抵達,婦人開門後,陳先生一行人便上前詢問「貓哪裡來的」,但對方則回應是「寵物店買的」。►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這次是一隻剪耳的賓士貓。(圖/陳先生提供)
接著陳先生半信半疑追問,「貓咪是剪耳的,寵物店怎麼可能會賣你剪耳的貓?」他指出,由於一般幾乎都是TNR政策的貓才會在實行結紮後用剪耳作爲識別,照理來說,寵物店的貓不太可能剪耳處理,不過婦人並無正面回應,而警方也因為未跟動保處做資料連線,所以員警也沒辦法使用公權力進屋查看。
「我們一群人只好輪流在神壇顧到天亮,等動保處上班後,再打電話去動保處報案,他們10點多派員至現場,神壇婦人不開門回應,動保處竟以無虐貓事實,跟沒看見貓爲理由就走了,我們這些人實在也是無能爲力,昨晚派出所員警也親耳聽到神壇婦人說她貓是用買的,那不就證明婦人手頭上確實有貓,動保處竟然會以沒看見貓這個理由來搪塞!」陳先生滿是無奈與氣憤地說道,而目前婦人也已經以木板遮蔽貓咪所在的那扇窗戶。
對此,動保處表示,該婦人於106年因遭查獲棄養犬隻,已依動保法第29條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列入飼養黑名單在案。由於動保法規定列入黑名單後,僅能禁止飼養應辦理登記寵物(犬隻)及不得認養公立動物收容所動物,因此婦人現飼養貓隻並未違反規定。►即時接收毛毛軍團訊息!快加寵物雲Line
▲婦人曾想向醫院領養貓咪被拒,相當失望。(圖/春天動物醫院授權使用)
另外,動保處自106年4月至今,多次不定期至現場查核,於本(108)年1月4日稽查時見屋內飼養1隻幼犬及原已飼養之2隻貓,即依動保法第33-1條沒入犬隻,並處新臺幣3千元罰鍰;另因該婦人表示身體不適等因素,經溝通及動保處告誡後,自願放棄2隻貓由動保處帶回安置,而今該婦人又再度飼養貓隻的動機不明,動保處已接獲相關陳情訊息錄案並持續密切追蹤,後續也將再度前往了解,並函請婦人說明飼養貓隻方式及其下落。
動保處呼籲送養動物時務必執行寵物登記,才能夠於過程中發現已被列入黑名單者,進而確保動物能有溫暖又安全的家,如遇到領養者已被禁止飼養,但仍堅持領養動物,請提高警覺並通報動保處以利後續查處。
更新:
動保處於今(4日)下午再度派員會同警方及里長至案址,現場見婦人家中確實飼養1犬及1貓,由於婦人先前已被禁養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因此該犬隻由動保處沒入帶回,亦勸說該婦人放棄飼養貓隻,而目前貓狗皆已帶回動物之家安置,後續函請犬隻飼主及婦人釐清後依規辦理。
▲太平神壇婦人被證實又養了1貓1狗。(圖/台中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已將1貓1狗帶回。(圖/網友TU YiS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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