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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光環路散落「7隻貓遺體」 警方已轉往刑事案件偵查

▲(圖/翻攝自Facebook/我與街貓的距離)

▲發現貓咪遺體的民眾將牠們移到路邊,避免再次受到傷害。(圖/翻攝自Facebook/我與街貓的距離)

記者賈沐蓉/綜合報導

昨天清晨(27日)民眾徐小姐路過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時,意外發現7隻貓咪的遺體。目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已經組成專案小組,正在持續調查該起案件,並往刑事案件的方向偵查。

▲板橋光環路出現「7隻貓遺體」 警方已轉往刑事案件偵查。(圖/Threads@tokyoace2001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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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正在收拾遺體。(圖/Threads@tokyoace2001提供)

出現在案發現場的7具貓屍,分別為5隻品種貓與2隻米克斯。對此新北市動物保護處表示,目前已經完成初步解剖,但專案小組尚在調查該案件,因此無法透露更多細節。然而當時案發現場並無監視器,警方目前正在持續向附近民眾調閱相關錄影。途中也有熱心民眾自發幫忙協助。

▲板橋光環路出現「7隻貓遺體」 警方已轉往刑事案件偵查。(圖/Threads@tokyoace2001提供)

▲案發現場的貓咪遺體。(圖/Threads@tokyoace2001提供)

其中一位民眾「許鐳譯」表示,28日清晨他們搜尋過四周環境「暫時沒有發現其他貓或大體」,訪問路過民眾與車輛後,發現了目前遺體最早出現與增加的時間點,過程中他們恰好遇見附近住戶,與警方一同到家中調閱監視器畫面。在接受《ETtoday寵物雲》的採訪時,許先生也呼籲「動物保護法需要修法,加重虐待動物的處分」。

▲板橋光環路出現「7隻貓遺體」 警方已轉往刑事案件偵查。(圖/Threads@tokyoace2001提供)

▲警員正在觀看民眾提供的監視器錄影。(圖/Threads@tokyoace2001提供)

根據目前的《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關鍵字: 貓咪虐待新北警方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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