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狗狗遇到不負責任的主人,獨自在外遊蕩。(圖/新北動保處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下同。)
記者林韋辰/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民眾善盡飼主責任,不應棄養寵物。近年來,有民眾因各種原因,將寵物棄養或放任在惡劣環境中,規避正規送交流程。動保處強調,若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飼養,應依照正規送交流程,否則將依法究辦。
新北動保處表示,先前八里區一名曾先生被發現將犬隻放養於戶外,經動保處人員聯繫無果後,將犬隻帶回八里動物之家安置,並發文請飼主限期領回。然而飼主未於期限內領回,已構成棄養行為,且犬隻未絕育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因此被裁罰新臺幣11萬元整,並開放認養犬隻。
▲狗狗經過治療長出毛髮,也有新的主人來疼愛。
同一名曾先生又被發現將傷病犬隻疏縱在外,可憐的狗狗全身毛髮光禿禿,獨自一狗在外流浪。當時一名善心民眾看不下去,送到消防隊,再由動保處人員聯繫飼主,但飼主至今未領回。動保處表示,該飼主三年內棄養兩次且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此次被開罰18萬元,並被列入黑名單,終生不得飼養寵物。
▲曾先生至少棄養2隻狗狗。
毛寶貝醫療中心獸醫師吳明蓁表示,飼養寵物之前需先評估考量自身狀況。遺棄寵物涉及違反動保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飼主謊稱拾獲流浪犬隻騙取醫療行為,則觸犯刑法詐欺得利罪,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寵物受傷未給予必要之醫療,則違反動保法,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養牠就應愛牠、不要拋棄牠。若確實無法繼續飼養或妥適安置時,可依正規程序向動保處申請毛寶貝幸福轉運站進行媒合找尋接手飼養者,切勿為了規避責任,任意遺棄或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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